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项目 > 正文
项目
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的通知
社科通知(2022)第57号
发布时间:2022-11-04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引导教师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家战略和学科前沿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人文社科处拟启动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预研项目前瞻性引导作用,聚焦我校能源资源研究特色,鼓励学科交叉,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总体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是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及其他重要省部级项目的前瞻性研究,目的是引领教师提前思考,尽早启动。人文社科处与各学院将做好精细辅导和精准服务,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产出高水平成果。凡是拟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原则上都应申请预研项目,拟申报其他重要省部级项目的教师,建议积极申报预研项目。人文社科处将建立2023年度项目库,并参考预研项目质量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社科基金及其他重要省部级科研项目。申报教师需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依据前期申报选题专家反馈意见,提前自主设计高水平选题并细化研究框架内容,以提升申报书质量和成功率。

3、申报条件:(1)申请重点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4、立项支持:学校将遴选质量较高的预研项目形成项目库。人文社科处将通过科研培训、专家讲座、学术研讨和精准辅导等多项措施对预研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同时,要求各学院对预研项目进行专家指导,切实提升质量。全程参与辅导环节且经专家评审质量较高的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并视项目质量择优推荐申报各类省部级项目。积极申报预研项目的教师,依据有关管理办法,优先支持基本科研费各类项目。

5、其他说明:(1)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原则上都应申报预研项目。(2)申报2023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社科基金的教师,建议积极申报预研项目。(3)无国家级项目在研且有基本科研费在研项目的教师必须申请预研项目,否则基本科研费项目予以终止。(4)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全程辅导、培训和服务以预研项目为准。

6、时间要求:请申请人于11月21日将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至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包括电子档)。各学院需于11月23日前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辅导并提出修改意见(学院需提前将评审辅导时间地点报送人文社科处)。各学院于11月28日将修改完善后的申报书一式2份和申报汇总表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档(学院-学科-姓名)发送至skb@cumt.edu.cn,人文社科处于11月底前后组织专家进行逐一论证。

联系人:张长旭    电话:83590161

人文社科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