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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2024年人文社科各类项目(一般和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等科研项目开始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有关要求: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具体申报条件、内容和申报办法见通知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2.html

2.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具体申报条件、内容和申报办法见通知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5.html

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我校限报2项,如申报超项,学校组织遴选。具体申报条件、内容和申报办法见通知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8.html

4.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择优推广项目、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青年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内容和申报办法见通知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9.html

二、申报办法(时间节点以本通知为准):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4月16日前,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初稿,人文社科处将进行形式审核和组织专家辅导。第二个阶段4月22日前,申报人将修改后的终稿上传申报系统,人文社科处提交上级部门。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联系人:张长旭   孔露   83590161  83590125

 

人文社科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