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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关于增补省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作者:贺琳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作用,省文物局决定增补省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从业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相应专业类别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行业有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规定的,应具有相应技术职称,持有相应执业资格;

(三)热心参与文物保护事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各专业类别专家库成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专业类别

(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类

考古类、文物保护类、文物保护规划类

(二)可移动文物保护类

书画碑帖类、古籍类、陶器瓷器类、金属器类、石器玉器类、货币类、杂项类、近现代历史文物类、民族民俗类、保护修复类(含预防性保护)、信息数字化类、展陈设计类。

(三)文物“三防”类

安防类、消防类、防雷类

三、推荐材料

(一)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2份(见附件2)。

(二)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印章,无相关材料的可不附)。

(三)江苏省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1份。

相关推荐材料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人文社会科学处办公室(行健楼C314室)。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联系电话:8359012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