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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7 作者:张长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有关通知,现将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如超项,社科处将组织遴选。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21年8月16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申报人需在此之前在申报系统填写完毕并联系人文社科处审核。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联系人:张长旭 贺 琳       联系电话:83590161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