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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徐州市社科基金(“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通知
社科通知(2022)第61号
发布时间:2022-11-15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号召全市社科理论界专家学者行动起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充分发挥全市社科理论界在研究阐释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资格

申报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业绩和成果,原则上应以副高职称以上为主体,兼顾中级职称申报群体。课题组负责人要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成果要求

(一)紧扣主题,立足学科前沿,聚焦现实问题,展示最新成果。

(二)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研究报告,每项成果6000字左右为宜。

(三)必须运用最新数据和最新情况,注重原创性、针对性、操作性、启发性。本人对所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直接负责,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重复申报、提供虚假信息等科研失范行为。市社科联有权对研究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课题负责人拥有其研究成果的署名权。凡不着边际、抄袭剽窃、拼凑整合、旧文翻新、一稿多用的,概不予结项。

四、申报程序

选题报送:申报人确定选题后填写《“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统计表》(见附件1),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11月21日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文件命名: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统计表)。

五、结项与评审

结项时间:2022年12月29日。课题一经申报,即启动研究工作,结项成果纸质稿一式两份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稿发送至社科处邮箱,文件命名:学院-姓名-课题名称)。结题成果格式要求见附件2。

评审:专项课题成果由市社科联组织审定,对结项成果进行质量评估和把关验收,确定结项名单,立项通知书随结项证书一同发放,并纳入徐州市2023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统一管理。

联系人:张长旭   孔露     83590161   83590125

邮箱地址:skb@cumt.edu.cn   报送地址:行健楼C314

人文社科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