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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作者:贺琳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人文社科研究产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原创性学术成果,培育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研究能力,现启动2024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专项)”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专著。所资助完成的著作应在其所在学科领域内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础理论类著作应具有原创性,能够对推动学科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传承中华文化与弘扬民族精神起到重要作用;应用研究类著作应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对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具有重大价值),研究新兴领域的跨学科类著作可获得优先资助资格。本年度拟资助10项左右,资助强度每项不超过4万。

鼓励拟申报2024年和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的教师积极申报。

二、资助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全职博士后。申请人须遵守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基本科研业务费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人必须是该书稿的独立作者或作为署名第一的主要完成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国矿业大学;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3.申请资助的书稿必须是完成率达60%以上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优秀学术专著书稿,字数原则上应达到15万字以上,不包含教材、编著、古籍整理、工具书、译著、论文集等;

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曾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三、研究周期与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期为2024年3月—2026年12月。项目负责人需按照专家评审建议,认真修改书稿,确保研究质量得到大幅提升,达到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有关要求。执行期内,申请人须连续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1.具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任务能力,在项目执行期内获批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2024年以后立项)。

2.如连续两年申报国家后期资助项目未获批,申请人可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联系有关出版机构出版直接相关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结题时提供负责人与出版社签好的出版合同)。出版机构须为国家规划办指定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机构。

3.在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在项目执行期内发表直接相关高水平论文2篇。高水平论文范围:①被SCIE、SSCI收录发表在二区的论文,以汤森路透JCR分区为准;②在学校认定的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报告的论文;③发表在《CSSCl来源期刊、集刊》目录中高水平学术论文。

研究成果均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按照后期签订的任务书要求标注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编号。如未完成以上指标,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延期结题,最多延期一年,且只能延期一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及学校限项推荐的各类科研项目及奖励,其间完成项目任务者可申请补充结题并解除限制。

四、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专项)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成果概要(含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及参考文献)一式3份(装订于《申请书》后);

3.完整的书稿清样3份(不出现作者姓名);

4.查重报告1份。

五、申请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审核合格推荐申报的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办公室行健楼C3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b@cumt.edu.cn


联系人:贺琳   电话:83590125


人文社科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