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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雄安新区第二批“揭榜挂帅”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作者:

各有关单位:

在各有关高校、智库机构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雄安新区“揭榜挂帅”课题研究在低空经济发展、城市形象传播、城市建筑风貌、绿色金融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新区党工委领导对多项研究成果作出明确指示要求,为雄安新区党工委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建设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并重阶段实际,扎实推进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疏解发展并举,着眼于推动雄安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变的实际情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雄安新区组织开展第二批“揭榜挂帅”课题研究。现诚挚邀请全国有关高校、智库研究机构参与相关课题研究,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提供智力支撑。具体事项如下:

一、揭榜主体

本次研究课题揭榜主体为全国有关高校、智库研究机构。

二、揭榜条件

(一)课题组具备完成揭榜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条件,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三人;

(二)课题组具有与揭榜课题相关研究成果或专业基础;

(三)课题组成员要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三、“揭榜挂帅”选题

课题选题可参考《雄安新区第二批“揭榜挂帅”研究课题选题》(附件1),同时鼓励各揭榜主体结合雄安实际和研究优势,自主谋划确定选题。

四、揭榜流程

(一)揭榜。各课题组根据研究领域揭榜课题,填写《雄安新区课题揭榜申报表》(附件2),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档一份(不装订)送至人文社科处行健楼C314,电子档发送到skb@cumt.edu.cn。7月20日之前,社科处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

(二)评榜。雄安新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课题进行评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确定课题组。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明确课题承接团队。

(三)践榜。揭榜课题组揭榜后,课题组应立足国内外已有相关研究的基础,紧扣承担课题研究主题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课题原则上须在6个月内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新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课题进行分批评审。

(四)奖榜。研究成果将以《决策咨询》等方式呈送新区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参阅。雄安新区领导给予批示的研究成果,列入新区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颁发《河北雄安新区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支持。

五、其它事项

(一)加强组织协调。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加强“揭榜挂帅”课题研究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新区党政办公室研究室具体负责“揭榜挂帅”课题研究的申报、评审、结项、成果应用等服务工作。

(二)认真开展调研。各课题组要认真组织人员围绕课题研究方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既要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摸准,更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真正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举措,服务新区领导决策。

(三)研究成果应用。课题研究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取消课题研究资格。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使用、宣传和转化推广。课题研究成果未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联系人:王贝贝 孔露 电话:83590161


人文社科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