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和“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战略部署,立足2026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新起点,紧扣新时代社会教育(社科普及)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省社科联、江苏开放大学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社会教育(社科普及)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新时代社会教育(社科普及)发展新政策、新要求,以课题为抓手,整合全省社会教育(社科普及)领域研究力量和资源,深化社会教育(社科普及)重要理论问题、重要现实问题与重要实践经验总结研究,着力推出高质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培养社会教育(社科普及)专业人才队伍,更好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课题主要面向省内从事社会教育(社科普及)的实务工作者和从事社会教育(社科普及)研究的专家学者。课题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形式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中须至少有一名社会教育(社科普及)实务工作者,且该实务工作者需在申请书中填写相关说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证明其实务工作者身份。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8日至5月8日。
3.申报选题。申请人可依据《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社会教育(社科普及)专项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细化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或自行确定选题。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教育厅哲社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课题。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省社科联项目成果鉴定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四年内)。
5.申报程序。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下载“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社会教育(社科普及)”课题《申请书》填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于5月8日中午12:00前送至社科处(行健楼C314)。课题设计论证请严格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如不符合填写要求,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6.审核要求。社科处负责审核本单位的申请人资格(实务工作者)、信息和申报课题材料,审核通过后于5月10日17时前完成线上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省社科联科研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参加初评。各单位要做好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7.网上申报系统于4月8日零时至5月10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立项管理
1. 2026年度拟设重点项目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不超过40项,每项资助5000元;立项不资助项目若干(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5%)。课题立项后拨付50%经费,课题结项后拨付50%经费,直接汇入课题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
2.申报者按要求提交课题《申请书》,经资格审核、同行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正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3.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研究的责任,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不端行为。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1)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2)获设区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被设区市级以上决策内刊、政策文件吸收采纳的调研成果;(3)撰写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4)建设在线资源项目(如获评省教育厅政府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子库项目;或系列微课不少于5讲,每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或原创科普视频须在电视台播出或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放且累计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时长2-5分钟等);(5)获评设区市级以上社区教育(社科普及)品牌项目与特色课程、案例和实践项目推介;(6)编撰校本教材或社科普及读本。重点项目须完成上述研究成果中(1)-(2)和(3)-(6)的各1项;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须完成上述研究成果中任1项。
2.完成时间。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于2028年7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于2027年7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教材、社科普及读本、案例等以文本形式提交;课件、在线资源等以电子光盘等形式提交并提供网址链接、重点内容截图、获奖文件等文本证明材料)。
3.成果评审。课题结项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
联系人:王贝贝 孔露 电话:83590161
人文社科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