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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关于开展高水平科研成果和高质量代表作奖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社科通知(2022)第32号
发布时间:2022-05-02 作者:贺琳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人力资源部、学科处《关于高水平成果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高水平科研成果和高质量代表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对象:全校教师在2020年和2021年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和高质量代表作。

2.奖励依据:《中国矿业大学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中矿大[2021]50号)。办法电子版,请自行到融合门户——协同办公——学校文件中下载。

3.科研成果,主要统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系统中的满足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请各位老师在系统中进行查询确认。未及时登记的科研成果,请校内第一完成人,将单位获奖证书原件分别反馈给科研院成果办和人文社会科学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录入系统;标准类科研成果按要求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录入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5月6日,若没有及时提交,将影响奖励发放。

受疫情影响,如果没有恢复正常办公,请彩色扫描奖励证书,并提供表彰通知等相关支撑材料,发邮箱。

4.高质量代表作,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严格按照奖励办法要求组织遴选,高质量代表作提交科研院前,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自然日。

各有关学院在2022年5月18日之前将高质量代表作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科研院和人文社科处邮箱,汇总表纸质版(单位盖章)和代表作复印件1份报送科研院成果办和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材料。

5.对奖励办法有疑问,请向学科建设处咨询。


联系人:

科研院:汪春娟, 江卫东     QQ:315213991,19666162

邮箱:wangcj@cumt.edu.cn(论文),19666162@qq.com(奖励)

办公地点:行健楼C306

社科处:贺琳     QQ:2486796859

邮箱:skb@cumt.edu.cn

办公地点:行健楼C314

学科处:黄 金    835901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