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5号)要求,现决定开展学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诚信教育
1.教育内容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和学校关于科研诚信的规范性文件(附件1)以及近期科研诚信案件为重点,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2.教育方式
各二级单位以集中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对本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开展科研诚信全覆盖教育。
二、科研工作自查整改
1.存量论文自查
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对本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论文自查表及核查重点详见附件2。
2.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自查
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各二级单位要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问题,依法依规督促并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深刻认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对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2.各二级单位要将本部门现从事科研活动的在职人员和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在职人员全部纳入教育检查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在科研人员填报《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附件2)的基础上,开展本部门学术不端论文排查,将发现的不端论文填报《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3)。自查的相关台账,包括对照检查表,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统计汇总表及相关制度文件等留存备查。
四、报送材料
1.各二级单位需报送《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4,盖章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
2.7月15日之前,提交《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11月30日前提交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联系人:贺琳,83590125
邮箱:skb@cum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