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反映我校2023年度人文社科科研情况,做好教育部社科统计及年底各类考核工作,现开展本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具体内容
凡我校教职工2023年及以前完成(2020年以来),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而未录入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研究论文、学术著作、被采纳或批示的研究报告必须录入。教材和教研类论文不在此次登记审核范围。
(一)学术论文及专著
1.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已通过软件公司获取部分我校教师发表文章并推送至教师个人界面,教师认领文章并完善文章相关信息;未获取推送的文章,如有需要,可通过成果论文新增方式自行添加已发表的科研论文。
2.科研论文及专著需要填写所有作者信息。科研论文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1的作者填写“第一作者”,其余共同第一作者填写“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以排名最后1位的作者填写“通讯作者”,其余共同通讯作者填写“共同通讯作者”。
3.非独著的专著登记时,如书中未具体标注作者参与完成字数,须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原件。
4.在系统中新增论文时,请录入期刊ISSN号和CN号;新增著作时请录入ISBN号;其他基本信息请尽可能详细。被SSCI、A&HCI等人文社科类检索的论文须自行上传检索证明,请登记者在开具检索证明时加检分区。
论文、专著类成果 教师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二)被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成果第一完成人进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个人成果页面“新增”研究报告相关信息。除涉密材料,请在附件材料中上传内刊封面、研究报告首页、尾页、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领导批示页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同时向二级单位提供采纳批示材料或涉密情况说明以供审核。涉密材料请单独报送人文社科处。
研究报告类成果 教师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
二、登记流程
1、科研系统登陆说明:通过校园主页-融合门户-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录。
2、教师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后,根据不同类别成果登记要求录入成果,并将原件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进行审核。机关行政人员录入成果后,携带原件到人文社科处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1、请成果完成人和所在二级单位认真、严谨核实提交的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在本次成果登记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教育部全国高校统计基础数据上报,同时也作为我校考核各二级单位、科研业绩评定的重要参考。如不进行成果登记,各类考核、科研项目结题等不予认可。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敦促并协助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更新、完善各类信息。
3、每项成果只登记一次,由排名最前的校内人员负责登记该项成果的全部信息。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文社科处 贺琳,电话:83590125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