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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作者:贺琳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来,被撤稿的本单位教师署名的科技论文。

二、自查要求

1.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3.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各单位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提交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

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请及时联系社科处;并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三、提交材料

各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提交盖章的《xx学院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和自查报告,同时发送电子版。

请单位高度重视自查工作,主动梳理本单位的撤稿论文情况,探索建立并发布适合本单位学科和教师发展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做好政策宣传,扭转科研工作中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倾向,树立正确导向。


联系人:贺琳 ,83590125

邮箱:skb@cumt.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