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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水平科研业绩绩效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7 作者:贺琳

各二级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部《关于2025年度高水平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启动2025年度高水平科研业绩绩效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奖励依据

1、统计对象:全校教师2025年度取得的高水平科研业绩,涵盖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文学艺术类获奖、高水平论文、决策咨询、标准、科研平台等类别。

2、奖励标准:按照《中国矿业大学高水平业绩绩效奖励办法(试行)》(中矿大〔2025〕28号)执行(学科处已经下发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1、二级单位为统计工作责任主体,须统筹安排工作时间,细化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业绩归集、审核统计。统计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报送科研管理部门,不受理教师个人直接报送材料。

2、各单位务必做好通知传达,确保本单位科研相关教师应知尽知。

三、有关注意事项

1、二级单位要严格对照文件要求,扎实做好高水平奖励审核把关工作。C、D类期刊以学院推荐并经学校认定的代表本学科水平的顶级期刊目录为准,E、F类期刊以2025年中科院发布的一区、二区期刊为准。论文绩效就高计算、不重复奖励。科研获奖业绩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标准制定业绩以标准正式发布日期为准;决策咨询业绩以符合奖励标准的采纳证明、批示文件落款日期为准,未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记的论文、标准、科研获奖不予奖励。

2、尚未完成登记的科技奖励,由校内第一完成人及时将获奖证书原件报送科研院成果办或人文社会科学处,由管理部门统一录入系统。

3、如对奖励政策条款存在疑问,请向政策制定部门学科处咨询。

四、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1、报送材料清单:①签字盖章版的《高水平科研业绩绩效统计汇总表》(附件)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②决策咨询成果对应的采纳、批示原始文件或报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

2、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科研院:苗锦,83590172,行健楼C306;

戴海金,83590165,行健楼C308;

张博,83590162,行健楼C304;

社科处:贺琳,83590125,行健楼C314;

前沿院:崔晓鹏,83590176,行健楼C314;

学科处:周天建,83590139

邮箱:lujiaojiao@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前沿交叉研究院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