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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作者:贺琳

各相关单位:

    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2021-2022年度)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能够承担社科知识的普及、宣传、培训,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申报对象包括:

(一)文化机构(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

(二)文物景区(包括人文主题公园等);

(三)教育机构(包括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培训基地等);

(四)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含民办);

(五)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单位高度重视、关心社科普及工作,有创建工作方案、中长期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能积极参与全省、全市“社科普及宣传周”等大型社科普及活动;

(二)所从事的业务具有明确的社科普及内容,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三)申报单位有较为完备的社科普及工作手段,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四)申报单位有自建能力和实现多渠道筹措社科普及活动经费的条件,有必要的专项资金保障。

三、评审认定

1.徐州市社科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内容包括组织领导、阵地建设、管理制度、科普活动、社会影响等方面),确认其是否具备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支撑条件,是否能够有效地面向群众开展经常性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

2.评审合格后,报市社科联会议集体研究认定的基地,将由市社科联命名授牌、统一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

四、申报要求

申请设立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请填写《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见附件),连同当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等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均一式4份),于621日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健楼C314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skb@cumt.edu.cn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联系电话:83590125

  

 

人文社科处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