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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人文社科领域校级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作者:贺琳

各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及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2019〕3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人文社科领域校级科研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激发平台科研创新活力,推动科研平台高质量内涵发展。现组织开展人文社科领域校级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具有矿大文科研究特色、社会影响力强的科研平台。通过建立科研平台考核激励机制,对科研平台实行择优扶持、动态管理,尽量简化考核程序,突出标志性成果和代表性成果的考核,进一步提升平台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水平。

二、考核安排

1.考核对象:现有的各级各类校级人文社科领域科研平台,考核名单见附件1。

2.考核内容:平台成立以来在制度及队伍建设、科研及成果产出、社会服务、学术交流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平台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3.考核周期:自平台成立之日起至通知截止日期前。

4.在校级平台基础上获批建设上级部门平台的,请在《中国矿业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建设情况报告书》中写明获批上级平台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及方式

1.学院审核阶段。各科研平台根据申报书中内容(平台研究方向、团队成员名单),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建设情况报告书》及《中国矿业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建设情况汇总表》,并按报告书中要求整理好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交至依托学院。学院对填报内容及附件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材料中成果真实性、标注规范性。与科研平台研究方向不相符的、非本科研平台成员的、或第一署名单位非中国矿业大学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可。

2.学院评审阶段。依托学院按照申报书及核准后的《平台建设情况报告书》《平台建设情况汇总表》,组织专家检查并于6月17日前将核准后的《平台建设情况报告书》《平台建设情况汇总表》各3份、附件材料2份以及学院平台考核情况总结提交至人文社科处,电子档文件发送至skb@cumt.edu.cn。

3.学校审查阶段。人文社科处复核各学院提交的检查材料及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审定考核结果。

人文社科处将以本次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对校级平台择优支持、动态调整及推荐申报高级别平台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进行清退或降级。不参加本次考核的校级人文社科领域科研平台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

四、其他事项

1.平台成员以成立时的团队成员名单为准,确须调整成员的,请报送变更事项说明。原则上,各科研平台调整人员数量不超过总人数的20%(不包含离职人员)。

2.附件材料提交要求:请将需提供的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封皮即目录;论文类提供知网版权页;著作类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决策咨询类提供采纳证明、批示、刊发刊物;纵向项目提供批准号即可,横向项目请注明入校经费金额;荣誉及获奖须提供奖励证书或学校管理系统中网页截图。填报内容中如有涉密材料,请务必对填报内容进行脱密处理,或提前告知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贺琳     联系电话:83590125


人文社科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