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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紫金文化英才和优青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紫金文化英才和优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宣干〔2020〕6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江苏紫金文化英才和优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要求,以“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为统揽,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适应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为推动江苏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1.推荐选拔紫金文化英才。在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创意四个领域各选拔50名左右英才,共约200名。

2.推荐选拔紫金文化优青。在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创意四个领域各选拔150名左右优青,共约600名。

三、推荐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宣传、出版传媒、经营管理、文化创意、专门技术、国际传播、网络传播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可作为推荐人选。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推荐范围主要包括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创意共4个界别(类别), 文化专门技术、经营管理等人才纳入相应界别进行推选。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社科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社科联、社会科学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党报党刊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宣传阐释工作的人员。

2.文化艺术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高等院校,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单位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3.新闻出版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平台、中央媒体驻苏机构、县级融媒体中心、出版传媒集团、图书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釆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出版、编辑等工作的人员。

4.文化创意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团中从事时尚及手工艺、视觉艺术、建筑与环境、数字内容创意、舞台艺术等文化创意设计工作的人员和社会创意设计者。

文化专门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优秀技术、管理人才。

四、人选条件要求

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同时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鉴于不同领域文化人才发展的特殊性,社科英才、新闻出版英才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文艺英才、文创英才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社科优青、新闻出版优青、文艺优青、文创优青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月1日。

(二)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社科理论类

参评社科英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深厚,相关研究、教学或宣传成果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业界享有广泛的声望和影响,是所在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2)近5年在核心期刊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日报(思想周刊)等权威报刊发表本学科领域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且至少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3)主持国家级课题,或荣获省部级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4)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并且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

(2)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3)决策咨询报告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参评江苏社科优青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 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水平较高,相关研究、教学或宣传成果优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2)近5年在核心期刊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日报(思想周刊)等权威报刊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荣获省部级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4)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重要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

2.文化艺术类

参评文学类文化艺术英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2)在《省作协文学创作奖励办法》奖励目录中《人民文学》《钟山》《当代》《收获》《十月》《花城》《民族文学》等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作品不少于3万字。获得过省级以上文学类奖项者可优先入选。

参评戏剧类、电影类、音乐类、美术类、曲艺类、舞蹈类、民间文艺类、摄影类、书法类、杂技类、电视类、艺术评论类、图书类、文物博物类等文化艺术英才原则上应满足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文化艺术造诣高,相关创作或研究成果显著,其代表性作品受到业界公认,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话语权,且一直活跃在一线;

(3)近年来在全国性重大文艺评奖或展赛中获得等次奖,或在省委、省政府重大文艺评奖展赛中获得过大奖。

参评文学类文化艺术优青,须满足以下条件:

(1)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作品不少于5万字。入选省作协重大、重点、签约、定点生活等文学项目者可优先入选。

参评戏剧类、电影类、音乐类、美术类、曲艺类、舞蹈类、民间文艺类、摄影类、书法类、杂技类、电视类、艺术评论类、图书类、文物博物类等文化艺术优青原则上应满足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省级文化艺术类协会会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技能传承与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重大文艺评奖或展赛中获得过等次奖。

3.新闻出版类

参评新闻出版英才(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名评论“四名”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业务工作10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精通有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获得过国家级奖项(集体署名的,须列前三位);

(3)“名记者”要有较强的新闻策划、采写报道能力,成功策划、组织和主持重大报道和典型宣传,其作品有重大新闻价值;“名编辑”要有较强的组织编辑、策划制作能力,策划、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积极社会影响;“名主持”要有较强的节目驾驭能力,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在国家、省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名评论员”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撰写的作品紧贴社会热点,舆论引导积极有效。

参评新闻出版优青,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业务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2)精通有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集体署名的,须列前三位);

(3)记者类优青要具备全媒体记者素质,有较好的新闻报道或新闻评论能力,其作品社会反响好;编辑类优青要有较好的编辑策划制作能力,所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积极社会影响;主持人类优青要有较好的业务功底,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在省、市具有一定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

4.文化创意类

参评文化创意英才,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具有专业领域高级职称或享有国家级荣誉称号,在全国同类同行中具有权威影响力和话语权;

(2)从事创意设计专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文化企业的创意设计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拥有一定数量专利、版权、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成果,为行业发展作出过较大贡献;

(3)近5年内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重大设计项目;

(4)近5年内个人创作设计或指导完成的作品在国际级、国家级重点文化创意评奖活动中获银奖及以上级别奖项,或在历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得评委会大奖、金奖。

参评文化创意优青,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具有专业领域职称或享有厅局级(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技能传承与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2)拥有一定数量专利、版权、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成果;

(3)近5年内主持完成过地市级以上重大设计项目;

(4)近5年内个人创作设计的作品在国际级、国家级重点文化创意评奖活动中获铜奖及以上级别奖项,或在“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等省级赛事评奖活动中获得银奖、铜奖级别奖项。

五、名额数量

2020年紫金文化英才和紫金文化优青推荐选拔工作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评选。我校分配名额待定。如推荐超项,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部门。

六、有关特殊支持和申报限制

(一)特殊支持

1.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快形成青年人才培养集聚效应。各单位在推荐的申报对象中,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要占30%。

2.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行业的支持倾斜,重点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重点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管理学等重点学科,更加注重推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家型编辑记者主持人、文艺编剧和评论、国际传播、全媒体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加大对文艺原创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重点遴选一批拥有较强文艺原创能力的作家艺术家。进一步加大全媒体和非公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电影类人才的选拔培养支持力度,重点遴选一批名编剧、名导演、名演员。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研发人才和数字内容创意设计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

(二)申报限制

省委宣传部同层级人才计划支持期内一人只能获得一项,已入选较高层级人才计划的不能获得较低层级人才计划支持。

七、培养举措

1.能力提升。对入选的文化英才、文化优青,鼓励申报更高层次课题研究项目和省部级以上奖项,在研修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承担重点任务,贡献中坚力量。

2.项目资助。对入选的文化英才、文化优青,择优给予科研项目资助。

3.宣传推介。积极开展“身边的榜样——江苏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在省主要媒体和省重点社科理论期刊开辟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江苏紫金文化英才、文化优青及其成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才爱才的浓厚氛围。

八、推荐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审查后的推荐材料2份(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及信息汇总表)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健楼C314室),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A4双面打印。上述材料(申报书及信息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b@cumt.edu.cn。

经教育厅选拔确定推荐后,统一通过江苏省紫金文化英才、优青申报评审平台(网址:http://218.2.106.112)填报推荐材料(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及任职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