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作用,省文物局决定增补省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从业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相应专业类别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行业有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规定的,应具有相应技术职称,持有相应执业资格;
(三)热心参与文物保护事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各专业类别专家库成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专业类别
(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类
考古类、文物保护类、文物保护规划类
(二)可移动文物保护类
书画碑帖类、古籍类、陶器瓷器类、金属器类、石器玉器类、货币类、杂项类、近现代历史文物类、民族民俗类、保护修复类(含预防性保护)、信息数字化类、展陈设计类。
(三)文物“三防”类
安防类、消防类、防雷类
三、推荐材料
(一)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2份(见附件2)。
(二)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印章,无相关材料的可不附)。
(三)江苏省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1份。
相关推荐材料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人文社会科学处办公室(行健楼C314室)。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联系电话:8359012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6日